作者: 发表时间:2020-05-15 17:34:39 点击数:3045
关于印发《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》及2020年度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区工作委员会、会员单位:
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,本着树立一批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、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目的,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202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“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评选工作。
现将《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下发给各单位,请各区工作委员会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组织好本辖区项目申报和预检等工作。
2020年度考评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申报及考评时间安排
1、申报时间:5月20日-6月10日。申报单位需在6月10日前将《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》报市协会;
2、预检时间:8月17日-8月26日。由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专班进行预检,提出整改意见,淘汰不具备条件项目,并在8月31日前向市协会提交建议列入市考评项目的名单,名单提交后只减不增;
3、考评时间:9月16日-9月30日。市协会将组织考评专家组对列入市考评项目进行现场考评。
二、申报项目
1、武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(包含前期物业管理项目);
2、武汉市大厦(含办公楼、写字楼)物业管理项目;
3、武汉市工业园(区)物业管理项目。
三、申报基本条件
l、申报单位必须是协会会员单位。
2、参评项目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,配套设施齐全,已于2019年1月1日前取得“武汉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”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(合同截止期限不早于2020年底,且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前并交付使用)。
3、申报示范项目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、写字楼(含办公楼)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95%以上,工业园(区)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。
4、凡申报项目或项目经理被列入武汉市房管局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(警示信息)的或被武汉市房管局列入2019年度住宅十差不满意小区及各区排名靠后小区的项目,不受理申报。
5、需提供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(含单一业主)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,方可参评。
6、符合《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》规定的要求。
四、补充说明
结合历年来在“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评选工作中的问题,协会修订了《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》,其中,住宅类按《2020年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、大厦、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》综合评分在92分以上,非住宅类按《2020年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、大厦、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》综合评分在94分以上的项目方可入围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。
五、联系方式
协会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88号写字楼1207室
联系人:王碧君、吴灏霖 电话:85499016
附件:1、《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》
2、《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》
二○二〇年五月十五日
版权所有: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 电话:027-85499016 传真:027-85499477
E-mail:warpm@warpm.cn 地址:江岸区高雄路88号写字楼12层1207-12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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